對方父母在結婚時送的貴重禮品屬于共同財產嗎
根據(jù)傳統(tǒng)習俗和法律規(guī)定,對方父母在結婚時送的貴重禮品通常被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,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但是,具體情況還需要考慮當時的場景、禮品的性質和用途、夫妻雙方的溝通和約定等因素。如果有爭議,可以尋求法律咨詢或通過訴訟解決。
結婚時收的禮品要如何分割
1、結婚 時,親友贈送的結婚禮物,包括錢財物等,因為是祝賀結婚的禮物,自然是贈送給結婚當事人雙方的??梢?,這結婚禮物應屬于 夫妻共同財產 ??梢园凑?共同財產 的分割原則處理。
2、誰付酒席的錢,誰就收結婚禮物(男方收男方,女方收女方)如果家里有錢,可以把所有的結婚禮物都送給新人。兩者相比,形成小家庭,以后用錢的地方更多棄宴算賬,男的收男的,女的收女的,新人收自己的朋友。大家都不會八卦。
3、在離婚訴訟中,沒有關于禮物的定性,只有屬于共同財產和屬于一方財產之分。所以,如果雙方離婚,就財產問題不能協(xié)商解決的,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?!》ㄔ宏P于財產分割是有法律依據(jù)的。
4、所以,在新人收禮物的過程中,應有一個人在一旁將賓客姓名、禮物的品種及件數(shù)清晰記錄,方便事后清點。也便新人之后發(fā)感謝卡時,清楚標記感謝的嘉賓和禮品。當然記錄的人最好不要到賓客面前進行記錄,這樣也是很不太禮貌的。
父母贈與的結婚禮物是共同財產嗎
現(xiàn)在,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(tǒng)風俗習慣,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妝,依然認定是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,而不是贈與夫妻雙方的,是女方的 婚前財產 或屬于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,而不屬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。
法律分析:父母贈與的財產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獲得的,并且沒有說明只歸一方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。
法律分析:結婚登記后,舉行婚禮前,父母或親友贈送給雙方的結婚禮物,除非在中明確只歸一方的財產,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
如夫妻雙方對某項財產的歸屬有爭執(zhí),主張權利的一方未提出確鑿證據(jù)的,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。 結婚登記時,一方或雙方父母贈與雙方的現(xiàn)金或為雙方購置的家具用品以及親友送給雙方的結婚禮物,應作為夫妻共財產。
這個要看父母在贈與時是否明確了只對一方的贈與,如果明確了財物只是對一方的贈與,那就算一方的個人財產,如果沒有明確贈與時對一方的贈與,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,是屬于共同財產。
結婚時收的禮品如何分割
1、歸受贈與人所有;是送給雙方的,就是夫妻共同財產。如果雙方已登記結婚,不管雙方是否已同居生活,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、禮物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如若進行分割,則應考慮財產來源、數(shù)量等具體情況,合理分割。
2、誰付酒席的錢,誰就收結婚禮物(男方收男方,女方收女方)如果家里有錢,可以把所有的結婚禮物都送給新人。兩者相比,形成小家庭,以后用錢的地方更多棄宴算賬,男的收男的,女的收女的,新人收自己的朋友。大家都不會八卦。
3、在離婚訴訟中,沒有關于禮物的定性,只有屬于共同財產和屬于一方財產之分。所以,如果雙方離婚,就財產問題不能協(xié)商解決的,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?!》ㄔ宏P于財產分割是有法律依據(jù)的。
女方父母陪送的嫁妝屬于個人財產嗎?
您好,嫁妝是否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需要視情況而定。
父母給女方的陪嫁如果是在 結婚 之前給的,屬于女兒的 婚前個人財產 ,不屬于 夫妻共同財產 。如果是在辦理 結婚登記手續(xù) 之后,父母有明確表示嫁妝是贈與女方個人的,屬于女方個人財產。
法律主觀:陪嫁,從法律性質上講,是贈與。 在婚姻登記后陪送的嫁妝,女方家人若未明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,則認為是對夫妻的贈與,屬 夫妻共同財產 。 若女方家人明確是對女方個人的贈與,則屬于女方個人財產。
綜上所述,如果嫁妝是女方父母婚前贈與女方的,則屬于個人財產,如果是在婚后贈與女方的,則屬于 夫妻共同財產 。
陪嫁是女方私人財產。女方的嫁妝如果是婚前就獲得的,或者雖然是在婚后獲得,但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個人的就屬于女方個人財產。
綜上所述,如果在領取結婚證之前,嫁妝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。如果妝的時間在女方領取結婚證之后,女方父母明確表示該嫁妝贈與女兒,也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。
結婚當天夫妻雙方各自親友出的禮金,算是共同財產嗎?
法律主觀:結婚收取的禮金不一定就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。如果是婚禮上父母收的,那就是親戚朋友贈與父母的財產。如果是夫妻雙方自己收取的,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。
禮金不等同于彩禮,一般是在辦婚禮的時候,由雙方的親朋好友贈與。需要注意的是,結婚收取的禮金并不是必然屬于共同財產。因為有些人可能在舉辦婚禮的時候并沒有辦理合法的結婚手續(xù),此時在法律上就還不是合法的夫妻關系。
法律分析:結婚份子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份子錢是親友是在婚姻關系成立后自愿贈送的,但這個錢是沒有明確的說明是給哪一方的,從這個角度上來說,份子錢是夫妻共同財產。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
婚禮上男方家長送兒媳龍鳳手鐲離婚時屬于誰的財產?是女方私有財產...
1、根據(jù)國家婚姻法的規(guī)定,婚姻中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。在婚姻存續(xù)期間,如果丈夫在婚禮時給妻子買了首飾類的東西作為嫁妝,那么這些首飾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。
2、首飾要不回來了,“婆婆送給兒媳婦”在法律上叫贈與,已經生效,當然不能要回。除非是騙婚。孩子未成年,而父母離異的只需要監(jiān)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,無須以前那樣需要離異的父母雙方均同意。
3、結婚時男方給的項鏈,戒指,鐲子需不需要還回男方,要看具體情況的。如果是贈送的,贈送的財物,屬于受贈人所有了,離婚是屬于女方的財產,女方不用歸還給男方的。
4、您好,結婚后男方給的金手鐲,離婚時是否需要分割在審判實踐中并不確定,還是要根據(jù)具體情況來綜合分析。我們認為,通常情況下類似金手鐲此類物品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
5、結婚時女方陪嫁的錢和物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女方個人財產,女方有 如果是在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前,女方父母給女方的陪嫁屬于女方一方的財產;如果是在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(xù)后,女方父母給女方的陪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
6、但如果特別表示針對夫妻中的一方贈與,那么還是屬于這一方的個人財產,離婚理所應當還是歸這一方所有。結婚女方給陪嫁的錢屬于誰所有根據(jù)實踐的總結來看,女方親屬陪送嫁妝的行為應認定為是贈與行為。